教育部兒少保人才庫關懷目睹家暴種子教師88風災駐校心理師
說明: 一、依據本縣99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暨臺東縣國民中小學三級輔導運作模式(附件1)辦理。二、本方案說明如下:(一)請於申請時檢附下列資料:1、轉介單(附件2)(傳送至新生國小李倩鈺老師信箱chienyu752@yahoo.com.tw及社工信箱ling322002@yahoo.com.tw,聯絡人:徐令宜社工員,經審查通知始可辦理)。2、心理師證照影本(本府已建立心理師資源名冊,請參酌臺東縣友善校園學輔資源中心http://dyna.boe.ttct.edu.tw/webs/index.php?account=guide網站,聘用心理師,本案補助心理師個別諮商費用每小時1200元,交通費核實支應)。3、同意書(附件3)(務必請家長簽名後正本留存於學校,影本傳真至教育處,傳真電話:351213,教育處社工員徐令宜)(二)核銷時注意事項:請於每月25日前檢附心理諮商簽到表(附件4)、心理諮商師領據(附件5)、心理諮商個案紀錄表(附件6)等資料送至新生國小核銷。三、下列個案為免資源重複,請勿填列(一)莫拉克風災災區學校。(二)蘭嶼地區國中小學。(三)有中輟紀錄之高關懷學生及中輟復學之學生。(四)其他單位己介入輔導〈如社會處家暴中心、家扶中心、世界展望會〉。
四、心理諮商相關附件請至檔案下載。